回复 克里斯韦伯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”
回复 吃货之狼: 这部《众众乐免费网站》世纪之交,人类懵懂着踏入星空,就此暴露在诸神的视线之下。少年罗南背负着祖父的罪孽,走出实验室,且看他:高举燃烧的笔记,脚踏诸神的尸骨;书写万物的格式,增删宇宙的星图。当知:万物皆备于我;必信:吾心即是宇宙。书友群:474391549
回复 小小木栖 : 街头无意间的一次碰撞,是他和她之间的‘因’,她借此拜托他,带回她的妹妹们,答应给他无限可能。他不知她是谁,他本能的觉得答应下来会有麻烦,但他无法拒绝,因为他太无聊了,他不想在无聊中灭亡,更不想在无聊中爆发,所以他同意了,从此走上了一条常人所不能的路。新人,新书(处女作),因为是刚入行的第一本书,一定会有很多不足,希望各位读者多多指点。读者qq群:204028511求月票、推荐票,各种票!喵~ps:本书不是恐怖类的,开头是穿越到了末世类型的动漫而已···。